首页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2008年)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200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有关分公司监管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