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2008年)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200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住所地证监局将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