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其内容包括:

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

证券交易的场所、品种和时间;

证券交易方式、交易流程、风险控制和规范事项;

证券交易监督;

清算交收事项;

交易纠纷的解决;

暂停、恢复与取消交易;

交易异常情况的认定和处理;

投资者准入和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

对违反交易规则行为的处理规定;

证券交易信息的提供和管理;

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公布方式;

其他需要在交易规则中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