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2000年) 5.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2000年) 5. 5. 营业部的筹建工作应当自证监会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筹建的,原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于筹建期满前1个月向证监会提出延期筹建的书面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 营业部的开业 4.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