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设备监理单位甲、乙级资格申请的受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设备监理单位甲、乙级资格申请的受理。

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如受理,应当向申请方发出行政许可受理决定文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申请方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文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