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取得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3人;
具有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设施或设备;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有完善有效的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3人;
具有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设施或设备;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有完善有效的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