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产品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委托人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
产品商标、制造商名称、地址;
产品生产厂名称、地址;
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认证模式;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委托人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
产品商标、制造商名称、地址;
产品生产厂名称、地址;
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认证模式;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