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