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应当对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和协助,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