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认证机构在大陆设立认证机构或者代表机构,依照本办法第二章关于境外认证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