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八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八条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