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 本办法所称计量检定活动,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活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