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依照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