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