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地方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计划生育部门)、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