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运送被拘留人、强制医疗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口岸边境巡逻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