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警车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条 警车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警车应当安装固定式警用标志灯具。汽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驾驶室顶部;摩托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后轮右侧。警用标志灯具及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