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