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2016年) (3)

(3) 合并现金流量表。划入企业编制取得被划拨企业的控制权当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包含被划拨企业自国资监管部门批复的基准日起至控制权转移当期期末产生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