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 省级财政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资金与中央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一并使用。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