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2018年) 3.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2018年) 3. 3. 在净额结算协议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时,商业银行应确保相关协议仍合法有效。 五、 商业银行应将衍生工具划分至相应的资产类别和抵消组合。商业银行应制定衍生工具分类流程和标准,衍生工具分类应符合唯一、一致原则及审慎监管要求。 六、 衍生工具的资产类别包括:利率类工具、外汇类工具、信用类工具、股权类工具和商品类工具。资产分类的依据是衍生工具的主要风险因子,由其参考标的工具决定。当一个衍生工具… 七、 商业银行应在资产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制定抵消组合划分标准,并将各类资产类别的衍生工具划分至抵消组合。 八、 商业银行应区分保证金衍生品交易和无保证金衍生品交易。对于同一净额结算组合,保证金衍生品交易的违约暴露以无保证金衍生品交易的违约暴露为上限。 九、 对保证金衍生品交易,商业银行应与交易对手签订保证金和押品收付协议。仅具有单向保证金协议应认定为无保证金衍生品交易。 十、 商业银行应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健全衍生产品风险治理的政策和流程,加强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收集和存储能力,确保衍生工具估值… 十一、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衍生工具风险计量及管理的监督检查。在督促充分计提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占用的基础上,推动商业银行提高衍生工具管理水平。 十二、 本规则所指的衍生工具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其它多头清算交易。本规则适用于衍生工具名义本金达到5000亿元或占总资产比例达到30%以上的商业银行… (4)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