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26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急需、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调整范围单一、有关方面没有较大争议的行政法规,应当快速响应,优化工作方式,加快相关立法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