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26年)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三十二条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2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法治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