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