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条 教学培训是行政学院的中心工作,行政学院各项工作应当为完成教学培训任务、提高教学培训水平服务。 教学培训应当坚持按需施教方针,在教学布局、学科体系、班次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行政学院的特色。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