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