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