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