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七条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 第二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