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 第十九条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区划管理的信息系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