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