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十六条 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十六条 申请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后报卫生部。 卫生部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设置审批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