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第九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第九条 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