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42条

第35.42条 螺旋桨控制系统部件

申请人必须通过试验、基于试验的分析或者相似部件的使用经验表明,包括调速器、变距机构、桨距闭锁装置、机械止动器、顺桨系统部件在内的每个螺旋桨桨距控制系统部件,能承受模拟该部件在初始声明的翻修周期或者最少1000小时典型运行期间的正常载荷和桨距变化行程的周期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