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35条
第35.35条 离心载荷试验
申请人必须表明螺旋桨符合本条(a)款、(b)款和(c)款的要求而不会出现可能导致较大的或者危害性螺旋桨后果的失效、故障或者永久变形。当螺旋桨在使用中可能对环境退化敏感时,必须对此考虑。本条不适用于传统设计的定距木质螺旋桨或者定距金属螺旋桨。
桨毂、桨叶固定系统和离心配重必须在相当于螺旋桨在最大额定转速下工作时所承受的最大离心力载荷2倍的载荷下进行1小时的试验。
对和固定系统的连接相关的桨叶特性(如连接到金属固定件的复合材料桨叶)必须或者在本条(a)款的试验期间试验,或者进行单独的部件试验,试验时间为1小时,载荷相当于螺旋桨在最大额定转速运行时承受的最大离心载荷的2倍。
与螺旋桨一起使用的或者连接到螺旋桨上的部件(如桨帽、除冰装置和桨叶防护鞘),必须承受相当于该部件在最大额定转速工作时所承受的最大离心载荷1.59倍的载荷。这必须用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在规定载荷下试验30分钟;
基于试验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