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17条

第35.17条 材料和制造方法

螺旋桨所用材料的适用性和耐久性必须:

建立在经验、试验或者两者皆有的基础上;

考虑服役中预期的环境条件。

所有的材料和制造方法必须符合局方认可的规范。

材料特性的设计值必须满足材料规范中针对使用中预期的适用条件所规定的最不利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