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202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实施非现场监管时,应当以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为主要监管对象,遵循法人监管原则,强化法人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