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

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