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重要决议。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