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