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纳税人以进口、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分别依据《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