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四)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3年) (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四) 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三)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