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