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