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2025年) 第八条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年度考核方案开展自评,按时将本地区上年度的自评报告报国务院,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