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五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