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跨境应税服务(以下称跨境服务),适用本办法。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