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2013年)
  3. 2. 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4. (五)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2013年) 上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 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五)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上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五) 目录 1.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