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2013年)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2013年) 4. 4.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