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三条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未持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